各教学单位:
开展教学公开课是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机制。为了推广优秀教学理念、方法和经验,加强教学研讨和交流,现就开展2024年秋季学期教学公开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课类型
公开课分为示范型公开课、研讨型公开课和教学竞赛三种类型。
(一)示范型公开课。在学校和学院两个层面开展。根据当前教育发展形势,聚焦解决本单位教学的难点和痛点问题,并结合有关实际,遴选具有较强教学技能和丰富教学经验的优秀教师开展教学公开课,示范推广有关教学理念、方法和经验。
(二)研讨型公开课。以学院层面开展为主。针对近年来新进教师、上新课教师以及有教学诊断需求的教师,学院有计划地安排其主讲研讨型公开课,发挥学院特别是同行专家的作用,开展教学诊断和指导,帮助授课教师较快提升教学水平。
(三)教学竞赛。在学校和学院两个层面开展。主要目的是以赛促教、以赛促建,营造良好教学氛围。
二、有关安排和要求
(一)学校层面每学期不定期组织校级示范型公开课,负责授课教师的遴选,确定授课内容及相关安排,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院层面根据教学需要或教师意愿自行组织,一般采取线下方式进行,次数不限。开展示范型公开课的教师可重点在以下范围中遴选:
1.获得过校级教学竞赛一等奖及以上的主讲教师;
2.获批省级及以上一流课程的主讲教师;
3.获得同行教师或学生高度评价的教师;
4.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在教学创新上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
5.在某一教学理念或方法运用上取得突出成效的教师。
(二)各学院根据有关实际安排研讨型公开课,要求近两年新进教师、上新课教师和有教学诊断需求的教师全覆盖,根据授课教师成长情况可多次开展。听课专家包括青年教师导师、同行专家、督导、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等。公开课须安排研讨环节,听课专家须对授课教师进行点评和指导,授课教师须充分参与研讨并开展教学反思。
(三)学校层面根据上级有关要求举办教学竞赛,对参赛教师作品进行评价、评比和表彰,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一)各教学单位要将公开课制度作为加强教师业务交流,提升教师教育教学水平,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抓手,坚持长期开展,抓出实效。
(二)各教学单位要充分发挥基层教学组织的作用,确保必要的听课人数,做好参加人员的签到,维持好现场秩序;授课教师要充分准备,真情投入,课后做好教学反思;学生和听课人员要认真参与,共同营造良好听课、研讨氛围。对于开展示范型公开课的授课教师,可按学校有关规定发放适当的劳务费。
(三)学院层面公开课采取备案制,请各学院提前做好计划,并填写《学院公开课安排计划表》(附件1),于9月20日前将计划表报送教师发展中心备案。公开课结束后一周内各学院须报送《湖南农业大学公开课活动记录表》(附件2,教务秘书与授课教师填写,一式两份,一份学院存档)至教师发展中心存档。其他教学单位原则上参照学院要求组织公开课,并填报相关材料。
(四)教师参加公开课授课或听课,可通过“湖南农业大学教师发展平台”计入学时,存入教师发展档案,作为对教师进行奖励、聘用及职务晋升等的依据。年终学校将组织对教学单位公开课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
联系人:许老师(办公地点:求真楼一楼120);联系电话:84618814;电子邮箱:172614091@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1.学院公开课安排计划表
2.湖南农业大学公开课活动记录表
湖南农业大学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