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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秋季学期教学公开课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开展教学公开课是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机制。为了推广优秀教学理念、方法和经验,加强教学研讨和交流,现就开展2024年季学期教学公开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课类型

公开课分为示范型公开课、研讨型公开课和教学竞赛三种类型。

(一)示范型公开课在学校和学院两个层面开展根据当前教育发展形势,聚焦解决本单位教学的难点和痛点问题,并结合有关实际,遴选具有较强教学技能和丰富教学经验的优秀教师开展教学公开课,示范推广有关教学理念、方法和经验。

(二)研讨型公开课以学院层面开展为主针对近年来新进教师、上新课教师以及有教学诊断需求的教师学院有计划地安排其主讲研讨型公开课,发挥学院特别是同行专家的作用,开展教学诊断和指导,帮助授课教师较快提升教学水平。

(三)教学竞赛在学校和学院两个层面开展主要目的是以赛促教、以赛促建营造良好教学氛围

、有关安排和要求

(一)学校层面每学期不定期组织示范型公开课,负责授课教师的遴选,确定授课内容及相关安排,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院层面根据教学需要或教师意愿自行组织,一般采取线下方式进行,次数不限。开展示范型公开课的教师可重点在以下范围中遴选:

1.获得过校级教学竞赛一等奖及以上的主讲教师;

2.获批省级及以上一流课程的主讲教师;

3.获得同行教师或学生高度评价的教师;

4.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在教学创新上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

5.在某一教学理念或方法运用取得突出成效的教师。

各学院根据有关实际安排研讨型公开课,要求近两年新进教师、上新课教师和有教学诊断需求的教师全覆盖,根据授课教师成长情况可多次开展。听课专家包括青年教师导师、同行专家、督导、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等。公开课须安排研讨环节,听课专家须对授课教师进行点评和指导,授课教师须充分参与研讨并开展教学反思。

(三)学校层面根据上级有关要求举办教学竞赛,对参赛教师作品进行评价、评比和表彰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注意事项

教学单位要将公开课制度作为加强教师业务交流,提升教师教育教学水平,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抓手,坚持长期开展,抓出实效。

(二)各教学单位要充分发挥基层教学组织的作用,确保必要的听课人数,做好参加人员的签到,维持好现场秩序;授课教师要充分准备,真情投入,课后做好教学反思;学生和听课人员要认真参与,共同营造良好听课、研讨氛围。对于开展示范型公开课的授课教师,可按学校有关规定发放适当的劳务费。

学院层面公开课采取备案制请各学院提前做好计划,写《学院公开课安排计划表》(附件1),920日前将计划表报教师发展中心备案。公开课结束一周内各学院须报送《湖南农业大学公开课活动记录表》(附件2,教务秘书与授课教师填写,一式两份,一份学院存档)教师发展中心存档。其他教学单位原则上参照学院要求组织公开课,并填报相关材料。

(四)教师参加公开课授课或听课可通过“湖南农业大学教师发展平台”计入学时,存入教师发展档案,作为对教师进行奖、聘用及职务晋升等的依据。年终学校将组织对教学单位公开课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通报。

联系人:许老师(办公地点:求真楼一楼120);联系电话:84618814;电子邮箱:172614091@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1.学院公开课安排计划表

      2.湖南农业大学公开课活动记录表




湖南农业大学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9月10日

附件1:学院公开课安排计划表.xlsx
附件2:湖南农业大学公开课活动记录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