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的工作部署,现将学校2025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高级研究学者的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为3-6个月,访问学者的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为3-12个月,博士后的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为6-24个月。
2.重点支持留学人员前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
3.留学人员可利用所在单位现有国际合作渠道或个人自行对外联系落实国外留学单位。
二、资助内容
资助内容为1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是用于资助留学人员在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允许外方提供配套经费资助。
三、申请条件
1.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2025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项目指南》《2025年国家公派博士后项目指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等规定的申请条件,详见“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
2.高级研究学者聚焦选派科技领军人才和高层次管理人才, 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须为学校正式工作人员。
(3)在实际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其中,教学科研人员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学术影响力,能够组织带领团队开展高水平科研工作,并取得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科研成果。优先支持“双一流”建设学科主要负责人、国家级重点教学或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奖励一等奖获得者等;行政管理人员一般应担任副司局级(含)以上行政职务,具有较高政策水平和管理能力。
(4)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3.访问学者聚焦选派优秀教学科研人才和管理人才,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须为学校正式工作人员;申请人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3)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4)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4.博士后聚焦选派青年科研人才,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须为学校应届博士毕业生(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毕业取得博士学位)、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在职青年科研人员。其中,应届博士毕业生通过博士培养单位推荐,派出前应确保获得博士学位;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通过设站单位推荐,应确保完成国外学业回国后方可出站;在职青年教学科研人员通过工作单位推荐。
5.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助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助资格,未经留基委批准擅 自放弃,且自资格有效期到期之日起不满2年。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 两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选派方法
1.个人申报。申请人对照《2025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应提交申请材料及说明》(附件)准备相关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于4月10日-4月21日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 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2.单位审核。各单位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针对申请人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申请资格、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研修计划可行性、出国留学考核要求等方面的情况出具单位推荐意见。申请材料及单位推荐意见须经所在单位党政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4月21日前提交至教师发展中心,均须提供纸质档及电子档。
3.学校复审。学校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复审,确定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推选人员名单,并于4月28日之前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受理单位。
4.由受理单位核查并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申请材料。由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录取结果将于2025年6月30日前公布。申请人可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五、相关要求
1.请各单位做好宣传发动,对申请人材料进行严格把关,按要求出具单位推荐意见,并对申请人出国留学提出明确的考核要求。
2.各单位要及时了解留学人员在外情况,指定专门的联系人,督促其按期完成工作或访学计划,并将其在外期间的综合表现作为人才培养考核内容,确保留学效益。
3.留学人员应严格按协议约定完成研修计划,完成学校、学院安排的各项任务,按期回国履行服务义务,向学校报送访学总结并作成果报告,在回国之日起3个月内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登记回国信息。
联系人:唐老师,联系电话:84618814,办公地点:求真楼120室,邮箱:tangyq@hunau.edu.cn。
学校出国交流QQ群:279158615。
附件:2025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应提交申请材料及说明
湖南农业大学教师发展中心
2025年3月31日